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是否有沖突
發布時間:2021-11-08 瀏覽次數:469次
人類的發展可以看作是人類在多變環境下考慮如何長期生存下去,自然需要利用環境資源進行長期生存的條件建設。從某種意義上來講,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是兩個矛盾個體。
所謂“魚和熊掌不可兼得",想完全不破壞環境來發展經濟是不可能的,至少目前不可完全化解此矛盾。究其原因也非常簡單,發展經濟必然要消耗能源和礦產資、水資源等,不可避免地就會導致能源和資源的減少,經濟發展了,排放的廢棄物質造成了土地水和空氣的污染,最終導致環境質量下降。解決這一問題需要我們理性對待。首先,要重視環境保護,最大限度地縮減“資源需求量",增加“資源恢復量”。另外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和循環經濟,減弱環保技術對環境的負面影響。這不僅需要人們案立正確的"幸福觀",考慮現有技術出現的前提和真正目的是否真的是以人民生命安全幸福為目的,還要考慮現代科技是否以破壞環境為前提甚至人類健康,如是,那么這種發展絕不是我們的最終發展目標;而且需要我們正視現有法規制度的局限性,盡快搭建更為科學的管理體系,從而給這兩個矛盾找到一一個緩沖點。
但是從另一種角度來看,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又并非絕對矛盾,在一定前提下, 二者是可以相互促進的。例如,在一些貧窮落后的地區,要想快速地改善并保護當地惡劣的自然環境,其實先把當地經濟發展起來,提高經濟水平,進而通過先進技術改善環境無疑是一個好辦法。
總而言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沒有絕對沖突,而急于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才有沖突。我們既不能為了生存發展便無節制開發環境,亦不可因為環境保護而將經濟發展中開發資源的行為一棍子打死。因為環境保護促進經濟發展、解決經濟發展中產生的問題,可以通過環境保護為經濟建設注入新動能,例如新能源的發現為我們提供了-個新的資源解決方案。而經濟發展是為了讓人類生活的更好,這一點與環境保護是相輔相成的。
因此,要盡量維持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平衡狀態,通過環境保護促進經濟發展,當經濟發展達到一定水平,保護環境這件事也可以進入-個新高度,二者并行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